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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6-4 数据编号: 8446354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江西万安县涧田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变更公告:第1次公告

万安县涧田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
选取承建单位变更公告
各投标人:
    
一、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选取,无需现场提交原件。需将《江西省建设工程要约价响应承诺书》;不参加围标串标承诺书;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拟派注册建造师证书(按[2023]106号相关要求提供新版证书)、本人身份证、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员、质量员(施工员、质量员专业必须为市政专业)有效岗位证书和通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人员证书(建安C类证);“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其查询时间(以信用信息报告生成时间为准),为投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不含开标当日)有效);本项目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和四大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均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须提供聘用合同及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 6 个月(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所有的证明材料全部必须上传到投标文件中,如上传资料不全视为无效标。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 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为准,社保证明应能查证属实,同时需提供网上查询截图,确实因系统原因无法下载截图的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相关公告或证明材料。注:以上证书证件及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均需加盖公章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上述资料缺少一项或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均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提供与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一致的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5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变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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