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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6-6 数据编号: 8467470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福建省永安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建设期技术及造价审查服务公告

福建省永安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建设期技术及造价审查服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福建闽投永安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现招标人对福建省永安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建设期技术及造价审查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福建省永安抽水蓄能电站
2.2 工程地点:福建省永安市小陶镇
2.3 工程概况:福建省永安抽水蓄能电站位于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小陶镇境内,距离永安市中心63km,至三明市、龙岩市、泉州市的公路里程分别约110km、172km、269km。电站装机容量1200MW(4×300MW),额定水头462m。电站建成投产后,主要承担福建电网电力系统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及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和开关站等组成。
2.4 招标范围:福建省永安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建设期技术及造价审查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控制价编制或审查,建安工程设计变更技术及过程造价审查、建安工程竣(完)工结算审查等。
2.4.1招标控制价编制或审查

(1)金属结构、机电设备物资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根据招标文件的货物清单、技术规格、选配件参数等开展招标控制价调研,结合市场行情情况形成控制价报告。工作时限为提供材料后20天内。

(2)建安工程招标控制价审查(或组织专家评审),对设计单位编制的控制价报告根据造价编制依据进行审查,形成审查意见;或根据委托人的要求,组织相关行业内的专家对控制价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工程时限为提供材料后15天内。
2.4.2工程设计变更技术及造价审查

(1)工程设计变更技术审查
1)依据建设单位管理制度,对设计单位权限内(单项增加投资200万元以内)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进行事后的必要性、规范性审查,出具审查意见。同时,根据审查意见督促各相关单位进行整改,直到通过审查。
2)依据建设单位管理制度,对设计单位权限外(单项增加投资200万元以上),或由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进行必要性、规范性审查,出具审查意见或审签相应工程变更申请单(或现场工程技术联系单)。
上述变更技术审查工作时限为提供材料后5个工作日。
3)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拟出具的零星任务通知单进行必要性、规范性审查,并审签意见。工作时限为提供材料后2个工作日。
4)对重大设计变更根据委托人的意见,组织相关行业内的专家进行技术经济评审,形成评审意见。

(2)工程造价审查
1)负责核定施工图工程量,工程变更工程量、竣工(完工)工程量,审核进度(中间)结算工程量。工作时限满足工作需要。
2)负责工程变更及新增项目价款审核、项目签证价款审核、项目索赔费用审核。工作时限为提交材料后7个工作日。
3)协助委托人或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定期组织召开造价专题会议,解决造价争议问题。
4)按期审核建安工程进度(中间)结算(包括甲供材料、安措费的结算和核销),根据建安施工合同付款条件审核工程进度款,并出具(或签署)相应工程结算报表。工作时限满足工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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