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霸州市区域集中供热(锅炉清洁能源替代)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一标段公告
霸州市区域集中供热(锅炉清洁能源替代)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一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霸州市区域集中供热(锅炉清洁能源替代)项目 已由 霸州市行政审批局 以 霸行审招标核准[2025]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霸州市城发供热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霸州市城发供热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17401.20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11140.26 万元。 建设规模:0 级网:自 2#井场、3#井场、4#井场的热力管线至博雅换热站,3#井场分支, 沿霸州连接线北侧,距路边 10m,向东敷设,管径 DN400,单管长度约 2831m; 4#井场分支,沿规划黄山路西侧,距路边 7m,向南敷设,管径 DN250,单管长度约 982m;3#、4#井场分支汇合后的支干管继续向西敷设,管径 DN400,单管长度约 886m;2#井场分支,沿 S273 东侧沟渠向南敷设,管径 DN350,单管长度约 3000m;后沿霸州连接线北侧向西敷设 1747 米,与 3#、4#井场分支汇合后,主管管径 DN450,沿京九铁路东侧向南敷设,单管长度约 1365m,再向东敷设 868 米,再向南 840 米,再沿聚英道北侧向东敷设至博雅能源站,单管长度约1031m;0 级网单管总长度约 13550m。 市政一级网:自博雅能源站至华旭热力站,先沿聚英道南侧向西敷设,再沿益津路东侧向南敷设,最后沿益众路道路下方向西敷设至华旭热力站,管径 DN500,单管长度约 2147m。 2#井场、3#井场、4#井场换热站及博雅能源站内 0 级网侧设加压水泵各 2 台。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试运行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质量保证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工作。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1344.26万元。计划工期: 总工期182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52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日期为2025年7月14日至2026年01月12日。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国家规范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以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联合体投标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由施工工作单位提供)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具有热力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 成员均应提供); √自2020年6月1日以来完成过热力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 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 均应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