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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6-11 数据编号: 8495624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江苏扬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锅炉脱硝第三层催化剂改造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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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6.10
招标编号:JYZX2025007-1
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扬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扬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机组A修技改项目物资采购 标段1:#2锅炉脱硝第三层催化剂改造物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规模:扬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机组A修技改项目物资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标段1
扬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锅炉脱硝第三层催化剂改造物资采购项目,包括但不限于:1)#2锅炉脱硝第三层新催化剂设计、生产并供货,合计154个模块共约415立方米。
2)#2锅炉脱硝第三层旧催化剂的无害化处置,合计154个模块共约330立方米。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二、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后审。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连续两年(2023年和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年份不足的,提供成立以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1.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4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证明材料);
1.5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6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7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8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 资质要求:投标人或其催化剂处置分包商须持有有效的废烟气脱硝催化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HW50)(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2 投标人必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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