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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6-11 数据编号: 8504682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河南鹤壁龙宇新材料有限公司在线监测运维服务采购公告

鹤壁龙宇新材料有限公司 
在线监测运维服务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单位为鹤壁龙宇新材料有限公司,采购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二、招标范围及要求 
1、项目内容: VOCs在线监测运维服务项目。
2、项目要求:对我公司1#2#3#4#排气筒、废水总排口在线监控设施进行运行维护服务。

(1)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管理办法》、《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1286—2023)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 (CODCr、NH3-N 等)运行技术规范等相关规定和技术规范要求,负责设备运行服务,提供符合要求的自动监控数据并稳定上传。

(2)负责自动监控设施的药剂、标气的供应和更换。

(3)负责废水、废气检测站房所有设备设施相关的日常维护、保养、故障检修和备件供应。(包含但不限于空调、有毒可燃气体探测器、各种仪表的检验、效验等。)

(4)负责自动监控设施校检。

(5)负责自动监控设施软件正常升级维护。

(6)负责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档案建设。

(7)按照相关规定报送统计报表,接受环保部门监督检查和考核等。

(8)运维应达到的目的:保证监控数据及时、准确、稳定传输至环保部门指定网络系统和监控平台;正常运行率达到《河南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基站运行管理办法》及环保部门等要求。  

(9)应配备VOCs备机、备件、VOCs(FID)便携式,如出现数据偏差使应在20分钟内送达现场进行数据比对。

(10)废水总排口应配备同等型号备机(COD、氨氮、流量计、PH计,采样器),如出现数据偏差使应在20分钟内送达现场进行数据比对。

(11)在线设备如出现故障不可维修应免费更换并进行相对应的验收。
3、报价要求:包含2025年度VOCs在线监控设备、废水总排口监控设备运维费、设备易损件和零部件更换费用、CEMS在线监测站房、废水总排口视频监控设施安装和维护、网络使用费、税费等全部费用。(设备、易耗品及备件清单附后)
4、合同期:一年。
5、付款方式:每季度支付一次,乙方每季度完成运维工作后,开具正规发票送至甲方,甲方支付每季度维护费用。
6、响应时间:VOCs在线监控设备、废水总排口监控设备出现故障时运维人员应在20分钟内到达现场1小时内解决故障。
7、其他要求:报名供应商必须上传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应答项目的能力。 
2、2022年1月份至今至少一份合同业绩(不含本企业)。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提供承诺书)

(1)与采购组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询价的。 

(4)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保证金的缴纳为投标人基本户以外的其它账户。 

(7)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四、投标保证金交纳及退还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
2.保证金最迟应于报价截止日期前一天交纳,并在报价有效期过后三十天内继续有效。
3.对于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将视为不响应采购,予以拒绝。
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

(2)供应商在询比价采购有效期内出现国家在询比价采购活动中禁止的行为。
5.投标保证金退还:

(1)供应商在电子商务采购平台上接到未中标通知后直接退回,不计利息。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后退还,不计利息。

五、供应商须知 
1、资格审核:上传资质及投标文件,通过资格审核后,方可报价。公告有效时间内报名的合格供应商给予审核通过;最后一天为审核预留时间,当天报名的供应商,不予审核。
2、报价:包含2025年度VOCs在线监控设备、废水总排口监控设备运维费、设备易损件和零部件更换费用、CEMS在线监测站房视频监控设施安装和维护、网络使用费、税费等全部费用。(设备、易耗品及备件清单附后)
3、通过报名的供应商,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4、采购单位不承担网上报价单位投递的各种文件、资料以及因报价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5、中标单位必须在接到通知后最迟7日内完成合同(技术协议)签订,否则,采购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6、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招采购项目,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依法必须招标采购项目的有关规定不适用本项目。
7、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报名、报价文件上传IP或MAC一致,将被认定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上传,视为不同投标人的相互串通投标行为。

六、开标、核价方式 
1、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补充、修改内容需要在原提交响应文件基础上加以补充与修改,不允许将补充与修改部分独立出来。询比价小组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 
2、核价方式:采用“合理低价法”,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进行核价评审;如有报价相同的情况发生,优选服务承诺业绩较好的服务单位为第一中标人。如果出现最低价拟成交单位不愿意签订合同的,则与报价第二低的单位商洽谈,如第二低的单位也不愿签订合同,与报价第三低的单位洽谈以此类推。

七、废标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采购废标。 

(1)参加报价单位少于三家,或符合报价要求的单位少于三家。 

(2)报价单位报价均严重超出招标人预算的。 

(3)报价单位报价均严重偏离正常市场价格的。 

(4)因情况发生变化,该采购任务被取消的。 

(5)询比价小组否决所有报价的。 

(6)询比价小组推荐意见未获得采购单位招议标领导小组批准的。 

(7)其他不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采购单位规定的。 
2、不论本次采购结果如何,采购单位不承担报价单位准备报价和递交报价,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八、授予合同 
1、合同授予标准 
采购单位将把合同授予那些符合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质量和服务相当且报价最低,综合评比最优的供应商。 
2、采购单位有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利。采购单位在授予合同之前,任何时候都有权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并无须向受影响的报价单位承担任何责任。 
3、中标通知书 

(1)采购单位将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公布中标信息。 

(2)中标人接到通知后到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九、风险提示 
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或询价公告中所有的事项、格式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或询价单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招采购项目,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依法必须招标采购项目的有关规定不适用本项目。 

十、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 孙先生13938002967
  
 
鹤壁龙宇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5年 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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