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雁塔分局省控空气站比对监测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省控空气站比对监测技术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ZZB-20250124
项目名称:省控空气站比对监测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59,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按相关技术规范一年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省控空气站比对监测技术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省控空气站比对监测技术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提供资信证明,须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
(3)提供2025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同时包含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提供2025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同时包含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不得列为“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供应商和法定代表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