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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6-13 数据编号: 8530358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重庆渝东水务所属污水厂2025年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答疑补遗文件

渝东水务所属污水厂2025年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答疑
 
问题1:
质疑事项
针对招标文件中第三章2.2.4
(2)商务部分(B)评分标准业绩中“除资格审查要求的业绩外,额外每提供1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为供排水企业提供保洁服务的业绩加2分,最多加10分”的条款,我方认为该条款存在指定偏向性、可能违反公平竞争原则、与项目需求关联性不足等问题,现提出质疑。  质疑理由及依据  涉嫌限制竞争,违反政府采购公平原则
- 以“供排水企业”特定行业业绩作为加分条件,可能排除其他行业优秀供应商参与竞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公平竞争的权利”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规定。
- 例如,具备医院、学校等高标准保洁经验的供应商,可能因无供排水企业业绩而无法加分,导致评审结果有失公允。
回复: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直接约束。
问题2:除资格审查要求的业绩外,额外每提供1个从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为供排水企业提供保洁服务的业绩加2分,最多加10分(提供业绩对应的合同、合同期内2个付款周期的发票存根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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