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第24教学楼屋顶防水及暖气管路改造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第24教学楼屋顶防水及暖气管路改造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白堤路180号万科时代中心26楼2601房间)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DJJ202500010
项目名称: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第24教学楼屋顶防水及暖气管路改造
预算金额:2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第24教学楼屋顶防水及暖气管路改造,建设地点位于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具体见招标文件,包含采购人所发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招标文件及更正公告中规定的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2天。计划开、竣工日期:2025年7月10日-2025年9月20日。本项目分区实施,4、5区计划开、竣工日期为:7月10日-8月20日;
1、2区计划开、竣工日期为:8月3日-9月20日。具体进场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3.2投标人须具备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须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标前3个月内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