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许县行政路雨污综合管网改造工程已由
通许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通发改城镇(2025)1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502-410222-04-05-868201,招标人为通许县城市管理局(通许县城市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为上级资金及县财政筹措资金,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汇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通许县行政路雨污综合管网改造工程
2.2项目编号:HNHY-TXGK-2025-0603
2.3资金来源:上级资金及县财政筹措资金。
2.4投资总额:约5680.17 万元
2.5项目概况:本工程在行政路段改造雨水管渠4.619公里,改造污水管渠5.853公里,配套支管、检查井、雨水口等附属设施并对道路沿线雨污混错接点进行改造。
2.6建设地点:开封市通许县
2.7计划工期:第一标段:180日历天(包含设计、重要设备及材料的采购、施工、验收)。
2.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及行业标准;
2.9招标范围:第一标段:本项目采用 EPC 工程总承包模式,包含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在施工期间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等,以及主要设备材料的采购、施工及施工管理直至竣工验收、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2个标段:第一标段:通许县行政路雨污综合管网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2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提供施工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须提供劳动合同和本单位缴纳三个月内的社保证明(新入职员工从聘用之日算起)。
(2)技术负责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劳动合同和本单位缴纳三个月内的社保证明(新入职员工从聘用之日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