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关于遴选琼海市辖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灾后修复项目监理、检验监测2家服务单位的公告
关于遴选琼海市辖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灾后修复项目监理、检验监测2家服务单位的公告
为了加快推进琼海市辖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灾后修复项目实施,我单位拟对该项目的监理、检验监测服务公开遴选2家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琼海市辖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灾后修复项目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内容及主要规模:琼海市217个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灾后修复:彬村山华侨农场、博鳌镇、会山镇、嘉积镇、龙江镇、石壁镇、塔洋镇、潭门镇、万泉镇、阳江镇、长坡镇、中原镇共11个乡镇及1个华侨农场辖下的共217座农村污水处理站点修复。
2、项目投资:总投资660.67万元。其中建筑工程及安装工程费579.45万元,其他费用61.98万元,预备费用19.24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三、服务内容(具体事宜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1、监理:含施工前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工程缺陷责任期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2、检验监测:完成施工阶段相关规范要求的检测项目,并出具相应的成果报告。
四、报名事宜
(一)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分别应具备国家规定资质及能力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①具备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
②经营许可范围应符合该项目所需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