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24
招标名称昆明高新区城市排水防涝应急救援基地建设项目
是否为电子标电子标
招标编号E530100202500344001
代理机构
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
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5-06-25 00:00:00
招标文件获取结束时间2025-07-01 23:59:59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07-08 09:30:00
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2025-07-03 00:00:00
招标文件答复截止时间2025-07-04 00:00:00
项目编号:KCGC-2025-09789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昆明高新区城市排水防涝应急救援基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29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429000.00元。
采购需求:完成昆明高新区城市排水防涝应急救援基地建设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现状空地硬化 (硬化后用于设备车辆停放及日常训练),房屋改造,消防水池2个,基地出入口修整1处,场地平整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5日历天完成。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①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牵头人须是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③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成交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④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⑤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⑥联合体参与响应的,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⑦两个及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与。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与本次采购活动。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联合体参与的,各方均需提供]。供应商为法人、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联合体参与的,由牵头人提供]。供应商提供以下任意一种符合自身情况的证明材料:
(1)2023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同时符合“财办〔2022〕32号”及“财会〔2023〕15号”的规定,由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对审计报告进行自动赋验证码,否则视为无效;
(2)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3年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
(3)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的,则按照事业单位实际情况提供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4)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或成立至今企业自身编制的财务报表。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联合体参与的,各方均需提供]。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联合体参与的,各方均需提供]。
1.4.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情况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