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赤水河流域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磋商邀请公告
四川鑫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古蔺县兴城城市投资建设经营有限公司委托,拟对赤水河流域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XSJS2025-05
2.项目名称:赤水河流域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3.采购人:古蔺县兴城城市投资建设经营有限公司。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鑫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1个包,拟采购服务供应商一名。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完成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备案(咨询专业应含“农业、林业”或“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的项目咨询);
2、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四川政府采购”网站“曝光台”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按照《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信用规〔2019〕405号)、《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614号)等规定,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禁止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售价:
1.本项目磋商文件采用线上方式发售,不向供应商提供纸质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发售时间:从2025年 6月27日9时00分到2025年7月3日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