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曹妃甸区海岸综合整治修复工程项目监理公告
曹妃甸区海岸综合整治修复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曹妃甸区海岸综合整治修复工程项目已由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以唐曹审批投资文(2025)5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省级财政资金、县级地方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曹妃甸区海岸综合整治修复工程项目监理
2.2 建设地点:唐山市曹妃甸区
2.3工程概况:
项目计划完成生态修复面积473.5公顷,岸线整治修复长度2537米。其中,曹妃甸区溯河河口东至小青龙河河口西海域修复牡蛎礁面积450公顷;小青龙河河口东侧盐沼修复区种植盐沼5.4公顷,清淤疏浚2.5公顷,微地形整理2.5公顷;溯河西岸退养还滩12.6公顷、码头拆除0.5公顷后,在此基础上进行微地形整理13.1公顷。小青龙河口岸线和溯河西岸岸线清理457米和海堤生态化建设2080米
2.4质量标准或要求:合格。
2.5建设周期:建设周期时间3年。
2.6监理服务期限:从项目施工准备直至养护期结束。
2.7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养护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
3.4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①公司资质如为水利工程资质:具备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②公司资质如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资质: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培训证书。
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具备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培训证书,2、造价工程师1人:具备水利工程注册一级造价师证书,3、监理员3人:具备水利或水文地质相关专业监理员培训合格证书。注:
1、人员要求根据公司资质对应匹配即可。
2、人员的专业以注册证书或职称证或上岗证的专业为准。
3、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按此要求在投标文件中附对应证书及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4、以上为招标人要求的现场监理人员的专业、资格和人员数量的最低配备(人员不可兼任),根据工程进度实际情况, 中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需及时对人员做相应调整。
3.6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企业类型划分标准参照《统计上中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2025年6 月27日9时 00 分至 2025年7月3日17时00分 ( 北京时间,下同 ) 之间任意时段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
4.2招标文件每套/标段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 7 月 17 日 09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经 CA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 机构概不负责。
7.其他公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