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新区滨海水厂工程(监理)-变更公告
招标公告福州新区滨海水厂工程(监理)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福州新区滨海水厂工程(监理)已由 福州市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闽发改备[2023]0043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福州市滨海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福州市滨海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长乐区江田镇漳流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
福州新区滨海水厂工程,拟分阶段实施,本次为滨海水厂一期工程,拟建设水厂1 座,水厂供水规模为10 万m3/d。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福州新区滨海水厂工程项目全过程监理,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的现有征地红线内、土石方、前期三通一平(含场地清障等)、施工排污排水、地基与基础(含泥浆外运、试桩、基坑支护等)、降水、建筑、结构、屋面、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自动化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环保、节能、发电机及机房降噪、室外总体及附属工程(含场地平整及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公共设施工程、大门、给排水管网管线接入)、有线电视及通信工程的预留预埋等和二次深化设计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安装、调试;全专业 BIM 应用及指导、智慧水厂及厂区光伏基础建设内容以及工程总承包所含的其它一切项目的施工、安装、调试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的全过程监理。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实施情况合理增减监理范围。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200391094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规定的取费标准下浮5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2265590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72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