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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7-3 数据编号: 8720350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吉林省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试点大安灌区二期(一步)工程取土场(5#料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ZL202501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试点大安灌区二期(一步)工程已由吉林省水利厅以吉水审批【2023】209号文件批准建设,吉林省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试点大安灌区二期(一步)工程取土场(5#料场)临时用地已由大安市自然资源局以大自然资发【2024】79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吉林省大安灌区二期(一步)工程建设管理指挥部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中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中央、省级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取土场(5#料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本项目位于白城市大安市境内。
项目名称:吉林省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试点大安灌区二期(一步)工程取土场(5#料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
招标内容: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等。
计划工期:复垦建设期为2025年8月8日至2026年4月30日,管护期为复垦结束后3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法人单位。(注:1.吉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执行。
2.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方式(本项目无需报名,采用网上参与的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10日,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和吉林省水利建设信息平台(http://sl.jlssljsxx.com:8003/)下载招标文件(两个网站均需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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