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邑成环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三坝水厂(一期)工程项目固定资产贷款服务比选公告
大邑成环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三坝水厂(一期)工程项目固定资产贷款服务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1.1 本比选项目比选人为大邑成环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1.2 本项目为企业自主比选项目,比选组织形式为自行比选。比选人选择的比选代理机构是/。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比选范围:为大邑成环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三坝水厂(一期)工程项目提供不超过3.7亿元固定资产贷款服务,比选控制价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新一期发布的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0BP,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2 服务期:贷款期限不低于20年(以首次提款之日起计算)。
2.3 服务地点:成都市。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取得有效营业执照的银行总行、分行或支行等机构;
3.1.2 资质要求:具有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
3.1.3 财务要求:近3年无亏损(新设立企业自设立以来);
3.1.4 类似业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