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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7-4 数据编号: 8731254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广东高盐有机废水低碳净化资源化及紫外氯化技术验证与应用的采购公告

高盐有机废水低碳净化资源化及紫外氯化技术验证与应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参照国家和深圳市有关招标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发布邀请,欢迎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高盐有机废水低碳净化资源化及紫外氯化技术验证与应用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远东招标深圳(www.szyd11.com)”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7月15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0722-2025FE7035SZF-2
2.项目名称:高盐有机废水低碳净化资源化及紫外氯化技术验证与应用
3.预算金额:人民币柒拾玖万元整(¥790,000.00)
4.最高限价:人民币柒拾玖万元整(¥790,000.00)
5.采购需求:为更好地促进企业单位技术创新、进步,以及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围绕着高盐有机废水低碳净化资源化技术验证与应用推广等方面需求,决定开展深度合作
(1)实现高盐水经过紫外高级氧化、还原等高效处理后,实现生化抑制性有机物去除,满足生化系统、无机盐结晶进水要求;
(2)采用紫外强化法,实现物料氯化;
(3)特定项目废水的技术分析与技术支持,指导调试;
(4)双方商定的其他难降解废水与新型产品开发相关工作;
(5)联合开发相关工程化设备,发挥各自优势,联合推广。
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
7.服务属性:本项目为非长期服务项目。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如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同时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书(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至开标当日,未有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等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为此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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