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校舍维修及校园环境整治监理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托,现对“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校舍维修及校园环境整治监理服务项目”进行询价,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CZB-2025-ZB1021
2.项目名称: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校舍维修及校园环境整治监理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
4.项目预算:5万元。
5.最高限价(费率):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投标供应商报价费率不得超过100%,否则响应无效。
监理暂定合同价为依据工程概算投资额及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计费标准计算得出的监理收费基准价,此暂定合同价作为分期支付监理费的依据。最终监理服务费结算价为依据工程审计决算价及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计费标准计算得出的监理收费基准价(其中:对工程总投资500万元以下的项目,最终监理服务费=工程支付价×3.3%×监理服务结算费率。)
监理服务费结算示例:学校实际支付价以100万元,若中标监理单位结算费率为50%,则学校支付监理费=100万元×3.3%×50%=16500元。
因本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最终决算支付金额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5万元。
6.采购内容: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校舍维修及校园环境整治监理服务项目,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7.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所监理项目竣工完成。
8.服务地点: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采购人指定地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仅提供相应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供应商须具备以下①或②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