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委会池北区集中供热工程运营提升项目-(锅炉维修、二次网改造、一次网循环泵、热源厂修缮提升、山水换热站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委会池北区集中供热工程运营提升项目-(锅炉维修、二次网改造、一次网循环泵、热源厂修缮提升、山水换热站施工标段)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编号:CBS20250627FJSZ01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委会池北区集中供热工程运营提升项目已由备案流水号202408012209000310843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吉林省长白山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锅炉维修、二次网改造、一次网循环泵、热源厂修缮提升、山水换热站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委会池北区集中供热工程运营提升项目-(锅炉维修、二次网改造、一次网循环泵、热源厂修缮提升、山水换热站施工标段)。
2.2建设规模:主要包括锅炉维修、更换一次网循环泵、热源厂修缮提升、小区二次网改造、新建山水换热站房等。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包含全部施工内容。
2.4工程建设地点:吉林省长白山管委会。
2.5工期:2025年8月10日-2025年12月30日。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资金、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或压力容器)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3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1人,须具有安全员证,以上为现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如有需要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
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应无在建工程。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在尚未完工的建设项目中曾经任职,如已完成岗位变更,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变更证明材料(如须项目所在地行管部门同意的,须附相关审批手续)。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上述完整材料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
3.4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类似业绩一项(以完成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