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余市虎城大道南延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新余市虎城大道南延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一)工程概况
1、工程总投资:总投资53500万元,设计费控制价484.48万元。
2、工程招标范围
新余市虎城大道南延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道路北起祥云路,南至高速连接线,路线全长约3.2公里,规划红线宽度为50 米,按城市主干道标准进行建设。建设内容包括沥青路面,海绵城市人行道铺装,交通标志、标线,雨、污水管道,市政消防给水管道及消火栓,照明工程,强弱电管沟预埋、桥涵工程,生态修复工程等。生态修复工程主要对道路沿线周边生态环境进行提升改造,总面积约21 万平方米(约合315 亩)。
工作范围包含且不限于:地形测绘、概算文件编制、综合管线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技术交底、设计变更等以及施工阶段全过程设计配合服务、配合各个阶段专项报批报建。
3、工程设计基本条件
(1)建设用地情况已落实;
(2)场地拆迁及平整情况已完成
(3)工程场地自然条件良好;
3、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省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进行招投标,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设计单位。
(二)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设计资质等级要求。
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
(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提供证书彩色扫描件。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
(3)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提供证书彩色扫描件。技术负责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
(4)拟派本项目的专业设计负责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