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黄山市屯溪区第一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程—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黄山市屯溪区第一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程--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登录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7月2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JACG2025C121
项目名称:黄山市屯溪区第一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程--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万元
最高限价:30万元
采购需求:黄山市屯溪区第一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程--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监理服务,对黄山市屯溪区1座污水处理厂进行更新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更新格栅、污泥脱水系统、污泥干化系统、水泵、除臭系统等老旧污水处理设备;改造除臭系统、混凝反应沉淀池、砂滤池等污水处理设施。黄山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规模为5万立方米/天。项目总投资约3700万元。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70日历天,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且质量回访合格止为准(延期不计取延期监理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 / )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且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具体原因如下:非政府采购项目。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本项目公告规定方式进行质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