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天然气调峰电厂项目环保监理、监测及竣工验收服务询价公告
1.采购条件
1.1项目名称:芜湖天然气调峰电厂项目环保监理、监测及竣工验收服务
1.2采购人: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采供中心(物资供销分公司)
1.3项目业主:芜湖市淮河能源燃气发电(芜湖)有限责任公司
1.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5项目出资比例:100%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项目名称:芜湖天然气调峰电厂项目环保监理、监测及竣工验收服务
2.2项目编号:GN2025-12-4949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服务地点:芜湖市淮河能源燃气发电(芜湖)有限责任公司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第二台机组完成168小时满负荷运行前取得排污许可证,竣工环保验收前完成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按采购方的进度要求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所有工作。
2.6合同估算金额(项目预算):60万元
2.7采购范围:芜湖天然气调峰电厂项目环保监理、监测及竣工验收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项目环境设施设计、施工、安装、监测及专项验收进行全过程监理、监测及竣工验收,其中监测包含建设过程中的监测及竣工验收监测,竣工验收包含专项验收及整体竣工环保验收以及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备案、排污许可申报及取证等。
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8其他:/。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3.3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火电厂竣工环保验收服务业绩不少于1个,且同时具有下列业绩之一:
(1)火电厂环境监理服务业绩不少于1个;
(2)火电厂环境监测服务业绩不少于1个。
注: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材料,如合同中不能反映评审所需要的信息,还须另补充提供成交/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
3.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3.5供应商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成交、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须提供承诺)
3.6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全部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承诺)
3.7信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