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临港产业园区环境整体提升项目临港产业园区环境整体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临港产业园区环境整体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临港产业园区环境整体提升项目工程已由灌云县行政审批局以灌发改投资【2025】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鼎海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已落实到位,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临港产业园区环境整体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灌云县临港产业区;
2.1.2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 253800平方米,项目主要对燕尾港大道(S324)商业街、勃海路(新纬六路)、星辰路(新纬七路)、燕新路(经六路)、银川路(经七路)、开山岛大道(经十路,纬八路至海堤路)、两条节点道路(G228和S324交汇处、柴门桥周边区域)、东方路(新纬八路)、滨海新城小区及其他路面进行黑化、盐碱地改良,配套建设绿化改造工程。
2.1.3招标控制价:9204.040612万元,其中:设计费用投标限价 255 万元,施工费用投标限价 8949.040612 万元(本项目无暂列金额),超过该限价将否决其投标。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12 个月。(其中设计工期 90 日历天,含图纸送审及审批时间),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2.1.5质量要求:合格。
具体为: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省、市等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省、市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等相关文件的合格标准。
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材料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该项目所有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补充设计、变更设计、图审报审及设计交底、竣工图编制等设计配合服务、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均属本设计范围;施工、配套安装及设备采购工程;范围内水电管网、采购、施工及安装;以及竣工图编制、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工作内容;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具体详见初步设计文件及发包人要求。
2.2.1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次招标设计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补充设计、变更设计、图审报审及设计交底、竣工图编制等设计配合服务、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均属本设计范围,招标人保留对设计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2.2.2施工范围:本项目路面黑色化处理(道路工程)、景观绿化工程、配套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等工程施工。
2.2.3采购范围:本项目所有物资采购及安装,具体内容详见初步设计文件及发包人要求。
2.2.4 其他:
①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相关报建报验、工程施工、检测(包括验收材料设备的检验检测),雨污水等需要与市政管网对接的相关工作内容;工程资料(整理、归档、备案移交)、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工程结算、保修、专项方案的专家评审等以及协作相关单位完成相关专业的验收(含政府部门要求的相关验收)等全部内容;
②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养护工作等;
③协助办理有关建设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从工程前期、开工、施工过程中及竣工验收交付,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合格等所需的各项手续。
④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道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如为建造师的,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
(3)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4)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说明:如果园林绿化职称证书没有明示园林绿化专业的,须额外提供相关园林绿化专业学历证书或园林绿化职称评审表且表中通过评审的专业为园林绿化专业;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城市规划、城市建设、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