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西南州普安县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PPP项目(室外雨污管网工程部分)(EPC)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贵州省黔西南州普安县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PPP项目(室外雨污管网工程部分)(EPC) (项目名称)已由普安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贵州省黔西南州普安县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 PPP 项目使用预备费的批复》 普发改发【2025】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普安县福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贵州省黔西南州普安县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PPP项目预备费,即业主单位自筹和国家开发银行贵阳分行贷款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普安县城。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次改造雨水管道全长916米、污水管全长971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沟槽土石方开挖工程、雨水、污水管安装工程、路面破除、恢复及附属工程等。
2.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设计(包含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施工(包含土建、安装、绿化、配套设施等及后续服务全部工作),投标人对所有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
2.4 计划工期:6个月。
2.5 项目总投资:551.64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