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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7-14 数据编号: 8806243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陕西西安市蓝田县农业农村局(本级)2024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减灾第十批)玉米、大豆“一喷多促”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减灾第十批)玉米、大豆“一喷多促”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JTZB-ZC-CS20250703
项目名称:2024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减灾第十批)玉米、大豆“一喷多促”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78,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2025年7月至2025年9月(具体时间按甲方要求)
采购包2:2025年7月至2025年9月(具体时间按甲方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汤峪镇玉米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合同包2(安村镇、前卫镇、孟村镇玉米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汤峪镇玉米田)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分支机构如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出具包含分支机构的财务数据的总公司财务审计报告);事业单位零余额账户提供相应证明;
(3)提供已缴纳的2024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5)提供已缴纳的2024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8)供应商须具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或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书面声明)。
合同包2(安村镇、前卫镇、孟村镇玉米田)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分支机构如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出具包含分支机构的财务数据的总公司财务审计报告);事业单位零余额账户提供相应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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