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白城机场净水厂、污水厂设备设施维保项目比选公告
比选公告白城机场净水厂、污水厂设备设施维保项目
1.比选条件
白城机场净水厂、污水厂设备设施维保项目已批复,采购人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
2.项目概况与范围
2.1 项目名称:白城机场净水厂、污水厂设备设施维保项目
2.2 项目编号:0748-2544CA2126DJ
2.3比选范围:白城机场净水厂、污水厂内所有关于给排水系统的设备设施维修、保养、更换消毒剂、生活水箱清理、下水疏通等工作。每年供应商需聘请第三方符合资质的单位进行污水水质检测、回用水池清淤运输等工作。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服务需求/规范”。
2.4 服务期:合同签字盖章生效之日起3年。
2.5服务地点:白城机场指定地点
2.6项目预算:人民币20.7万元,其中6.9万元/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供应商2020年1月1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须具有与本项目类似设备维保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文件,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以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3.4供应商工商注册邮箱、电话相同的不同单位;或法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3.5供应商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2022年1月1日至递交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无不良记录,并具有履行本项目的相应能力。(供应商出具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