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试点-大安灌区二期(一步)工程管理局-调度分中心主楼及综合泵房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BCS20250704FJSZ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试点-大安灌区二期(一步)工程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23】116号文件、吉林省水利厅以吉水审批【2023】20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吉林省大安灌区二期(一步)工程建设管理指挥部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级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管理局-调度分中心主楼及综合泵房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吉林省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试点-大安灌区二期(一步)工程管理局-调度分中心主楼及综合泵房工程
2.2 建设地点:大安市境内。
2.3 建设规模:调度分中心主楼建筑面积3000.31平方米,综合泵房建筑面积192.01平方米。
2.4 最高投标限价:13517334元。
2.5 计划工期:2025年8月30日至2026年6月30日,共304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管理局-调度分中心主楼、管理局-调度分中心综合泵房、管理局-调度分中心室外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2.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4年之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4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2年8月7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注:
(1)承诺书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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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