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同位素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装修工程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国同位素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同位素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装修工程已
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项目代码:2109-330424-04-
01-508025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业主为
海盐秦山核电产业共享开
发有限公司、秦山伟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海盐秦山核电产业共享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
构为
浙江展恒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中国同位素工程研究中心建
设项目装修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39249.2476万元,工程概算
30156.7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
价
30156.73万元,建设规模:
总用地面积2182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1010平方米,主要建设同
位素研究中心大楼一幢及其他附属楼宇,集研发、培训、宿舍等功能,同步建设室外照明、停车位、
道路、雨污水管网等相关配套设施,包含装修范围内的空调、通风、排烟系统,装修面积约21824.3
平方米,建设地点:
位于秦山街道庆丰新市镇内,东临秦山大道,南临核电大道,西临全家浜,北临
金城二路。
2.2招标范围:
中国同位素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装修工程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
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合同条款所包含的相关施工范围与内容,招标标准预算价
2950.1259万元。
2.3施工总工期:
150个日历天。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
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
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