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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7-18 数据编号: 8843515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福建选择涵江区旧城南片区周边市政道路及地下管廊改造提升工程招标代理和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公告

选择涵江区旧城南片区周边市政道路及地下管廊改造提升工程招标代理和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涵江区旧城南片区周边市政道路及地下管廊改造提升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涵江区旧城南片区周边市政道路及地下管廊改造提升工程
2.建设单位: 莆田市涵江区市政工程建设维护有限公司 
3.地 点: 莆田市涵江区
4.投资总额:约5200万元
二、代理范围
施工招标、完成工程预算价、工程最高限价和工程管理参考价编制工作;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答疑等招标所需的工作,并送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审核、备案和发布招标信息、询价公告等;组织开标、评标并发布评标结果公示等事项;同时提供相关业务咨询、协助签订合同等招标全过程服务。
三、招标代理服务费和工程造价咨询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和福建省物价局(闽价服〔2011〕124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 40% 计取,按委托方实际委托代理项目每次开标分别计算(以中标价为计费基数,含专家评审费、交通费及工作餐餐费等有关费用),若招标失败重新招标,不再追加代理服务费。代理费在各招标项目中标合同签订后,由招标人一次性付清。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按福建省物价局(闽价〔2002〕457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40%计取,按委托方实际委托代理项目每次开标分别计算以财政(第三方)审核后的工程预算价为计费基数。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在与中标施工单位工程量清单核对完毕之后由招标人一次性付清。
四、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应含有工程招标代理及工程造价咨询。
(2)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招标代理机构。
五、应提交的材料
(1)参加随机抽取的招标代理机构需提供工程招标代理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2)提供《诚信承诺书》,系统自动生成并加盖电子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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