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投能源供热管网升级改造项目全过程服务采购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投能源供热管网升级改造项目全过程服务组织询比采购,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投能源供热管网升级改造项目全过程服务
1.2 项目编号:0222FW20251931
1.3 采 购 人:牡丹江市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1.4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1.5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1.6 采购预算:520600.00元(含税等全部费用,其中监理采购预算346600.00元,造价采购预算174000.00元)
1.7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 服务内容:施工图预算、全过程造价咨询、竣工结算审核和监理等工作(详见采购文件)
2.2 服务地点:大庆街、卫校东路、地明街、太平北路、中华路及康佳街
2.3 服 务 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以下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提供备案表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提供人员清单明细及相关材料。监理专业负责人(项目总监):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提供近3个月(2025年03月至2025年05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明细并加盖公章。如是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和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要求证企相符。并提供近3个月(2025年03月至2025年05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明细并加盖公章。如是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和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须承诺“若我单位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承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7)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