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管道类维修项目(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
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管道类维修项目(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管道类维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2、项目概况
(1)
招标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
(2)
招标代理机构: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项目名称: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管道类维修项目。
(4)项目编号:
①招标人编号:SDZY-QD-GKZB-2025057;
②招标代理机构编号:SHZB2025-CG-058。
(5)项目性质:本项目为非依法招标项目。
(6)项目类型:工程类。
(7)实施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8)实施地点: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37号)。
(9)项目主要内容:青岛卷烟厂管道类维修,依据安全生产及日常生产需要,对厂区蒸汽管路、冷热水管路、压缩空气管路、冷却水管路、真空管路、水管路(自来水、纯净水、浓水、凝结水、洗澡水、暖气等)等各类管道及其附属零部件进行维修。技术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安全规范要求。采用据实结算方式,合同履行期内,累计结算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柒拾伍万元整(¥750,000.00,含增值税)(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10)最高投标限价:企业管理费和利润折扣率75%,投标折扣率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率的将按无效标处理。
3、招标范围
(1)本项目是否划分标段:否。
(2)本项目为国内公开招标。
(3)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