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池州市东部三区排水防涝能力一体化提升建设工程(一期)EPC总承包公告
一、招标编号:CZB12025121-1
二、项目名称:池州市东部三区排水防涝能力一体化提升建设工程(一期)EPC总承包
三、项目实施地点:池州东部三区(集中区、经开区、高新区)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池州建投清溪城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安徽省贵池区池阳路58号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项目概况、投资规模:
建设规模:新改建集中区梅龙一站管渠约800米及周边排水管网,江口河约8公里行泄通道整治,康庄大道、殷汇路周边等排水防涝改造及配套工程,本项目最大管径为2米。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159000000.00元(大写:壹亿伍仟玖佰万元整)。
项目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设计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其他: /。
八、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100%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九、计划工期:
总工期36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即投标函中的设计周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300日历天,具体施工工期节点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下列①和②工程设计资质: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专业乙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其他要求: / 。
2、拟派负责人要求:
(1)设计总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
水)执业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提供2024年11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社保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或有社保主管部门盖章的网页系统打印件)】。
(2)施工总负责人(总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开工时施工总负责人(总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管理岗位,并且在投标单位注册【提供2024年11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社保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或有社保主管部门盖章的网页系统打印件)】。
(3)其他要求:/ 。
3、是否接受联合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