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蒙陕甘宁联防联治)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利通区项目(1标段)、(2标段)、(3标段)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蒙陕甘宁联防联治)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利通区项目(1-3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蒙陕甘宁联防联治)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利通区项目已由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蒙陕甘宁联防联治)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利通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吴利发改审发〔2025〕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吴忠市利通区林业和草原局,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4064万元,自治区预算内统筹资金508.22万元,不足部分由区财政筹措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吴忠市利通区林业和草原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招标编号:A6403000141100040
2.2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利通区辖区
2.3建设规模:
一标段: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蒙陕甘宁联防联治 )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利通区项目1标段建设总面积2300亩,其中:
人工造灌木林2300亩,叶用枸杞种植9094200株,包含抚育管护、枸杞施肥、水费,整理绿化用地等内容;修建砂石路作业便道(3m宽)7km。
节水灌溉设施:沿路铺设Φ250PE(1.0MPa)管2995m,Φ160PE(1.0MPa)干管3400m,Φ125PE(1.0MPa)干管6620m,Φ63PE(0.6Mpa)管5817.4m,Φ63PE(1.2Mpa)管82.6m,滴灌管Φ16-1.2PE管216333m;配套管道建筑物圆形排气井(D=1.4m,H=2m)1座,预制装配式钢筋砼井(A=2.4m,B=2.0m,H=3.0m)2座,圆形阀门井(D=1.4m,H=2m)2座,镇墩、过路套管及其他阀门配件等。
二标段: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 (蒙陕甘宁联防联治 )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利通区项目2标段建设总面积4678.5亩,其中:
人工造灌木林4678.5亩,包含抚育管护、水费,整理绿化用地等内容。
(1)生态灌木林:灌木林面积3969.8亩,全部为播种柠条;
(2)酸枣种植:种植酸枣708.7亩,栽植酸枣52444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