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一、招标条件
卢氏县东部城区排水系统完善项目(二期),招标人为卢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洲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卢氏县东部城区排水系统完善项目(二期)
2、项目编号:三卢公开采购-2025-38、LSGZ[2025]184-GC043
3、项目概况及内容:本项目名称为卢氏县东部城区排水系统完善项目(二期),建设地点位于文明北路(龙山西路-解放路)、柳林路(英才路北-靖华东路)、永济路(卢傲路-华夏路)。主要内容为新建一道DN600-DN800的雨水管道,新建雨水检查井,新建雨水口,现状雨水口处理等。
4、招标控制价:¥7597907.87元;
5、划分标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7、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答疑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9、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10、建设地点:卢氏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单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函);
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
5、投标人出具无行贿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承诺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查询日期必须在公告发布之日之后);
6、投标人自行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