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涪陵污水处理厂2025年度视频监控系统零星维修及配件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涪陵污水处理厂2025年度视频监控系统零星维修及配件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涪陵污水处理厂2025年度视频监控系统零星维修及配件采购项目,比选人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涪陵污水处理厂。比选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比选范围: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涪陵污水处理厂视频监控系统零星维修及配件采购,服务期限内总费用不超过30.00万元。
2.2服务地点: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涪陵污水处理厂江东厂、白涛厂、李渡厂、南沱厂、清溪厂、灌溪沟、石谷溪及洪武溪泵站。
2.3服务期限:12个月或合同期内总费用达到30.00万元时止。若合同金额未达30万元时,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可解除该合同。
2.4服务要求:24小时不间断,接到比选人视频监控系统维修通知后及时响应并30分钟内到达场进行维修;重要监视部位出现故障时原则上要求在12小时内恢复运行,特殊情况可延时至24小时内恢复。对于一般监视部位出现故障时要求在24小时内恢复运行,特殊情况可延时至48小时内恢复。
2.5质保期:每次视频监控系统维护维修完后,从竣工验收之日起3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提供加盖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须提供 2022年8月1日至今签订的单个业绩15.00万元或年度费用15.00万元及以上的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至少1个(提供业绩证明)。
3.3投标人须提供低压电工作业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3.4投标人须提供任何时间接到业主通知起30分钟内赶至现场进行监控系统维护维修,且投标人需自备车辆的承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理)。
3.5投标人须满足现场施工相关作业及安全防护要求(自备维修工具及安全防护物资,提供承诺书,格式自理)。
3.6投标人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5年05月-2025年07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