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监利县城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联合试运转调试暨试运营技术服务招标采购公告
公告标题:监利县城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联合试运转调试暨试运营技术服务招标采购公告
公告内容:
监利县城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联合试运转调试暨试运营技术服务项目
招标采购公告
1.招标条件
1.1 监利县城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联合试运转调试暨试运营技术服务项目招标控制价:16.64万元。报价清单详见附件1。
1.2 支付方式:
(1)乙方完成 合同签订且进场 后,支付合同价款的 20% ,作为合同预付款;
(2)乙方完成 阶段性工作任务 后,办理过程结算,支付至结算价款的85%(优先扣除预付款),但超出暂定合同价款(含税)的款项暂不予支付,待政府最终结算审计报告出来后予以支付;
(3)乙方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获得甲方认可后,办理总结算,支付至总结算价款的95%,但超出暂定合同价款(含税)的款项暂不予支付,待政府最终结算审计报告出来后予以支付;
(4)尾款:政府最终结算审计(政府审计部门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核完成,甲方将根据审计出具的最终结算审计报告中的金额,支付剩余金额。
(5)如果政府最终结算审计(政府审计部门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定的费用少于甲方已支付的费用,甲方有权追回已支付超出审计审定的费用,乙方应在政府审计部门或其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报告定案后15个工作日内返还超付金额和同期存款利息,本条不因本协议失效而失去法律效力。
支付及结算条件以合同签订版本为准。
1.3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包件。
1.4 本次采购只包含联合试运转调试费用,不含试运营维护费,试运营维护费按照《监利市长江大保护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一期PPP项目项目合同》约定据实结算,联合试运转调试费用和试运营维护费用均以政府最终结算审计(政府审计部门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定的金额为准,待政府最终结算审计报告出具后,合同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再予以支付剩余款项。
1.5 在联合试运转调试阶段持续稳定运行15个工作日后,乙方配合甲方向实施机构发出开始试运营的申请,自试运营日起算,本项目的试运营期不少于30日,不多于90日,保证本项目顺利进入商业运营期。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