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市府新区道路雨污水管道更新工程(一标段)监理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市府新区道路雨污水管道更新工程(一标段)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府新区道路雨污水管道更新工程(一标段)监理项目已由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宿发改投资发〔2024〕3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电子化“不见面”招标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发展大道(骆马湖路-二线大堤),洞庭湖路(世纪大道-新园小区东门)。
2.2项目建设规模:发展大道(骆马湖路-二线大堤)翻挖新建D=600~W×H=3000×2000mm雨水管道约2公里、新建D=400~D=600污水管道约0.3公里;洞庭湖路(世纪大道-新园小区东门)翻挖新建D=800雨水管网约0.2公里、D=300~D=400污水管网约0.8公里。
2.3招标范围:市府新区道路雨污水管道更新工程发展大道(骆马湖路-二线大堤)、洞庭湖路(世纪大道-新园小区东门)全部工程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缺陷责任服务期和保修期各阶段监理服务及相关协调工作。
2.4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施工预计开工日期2025年9月,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总施工工期270日历天。
2.5监理服务期限:自本项目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保修期满止(其中缺陷责任服务期为24个月)。
2.6质量标准:合格。
2.7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约6900万元
2.8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监理合同及施工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等额预付款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保证担保形式);完成总工程量的50%时,支付至实际发生合格工程价款监理费的80%;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以验收意见为合格的验收单签订之日为准)支付至实际发生合格工程价款监理费的80%;工程审计结束后且缺陷责任期满付清余款(无息)。
2.9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市府新区道路雨污水管道更新工程发展大道(骆马湖路-二线大堤)、洞庭湖路(世纪大道-新园小区东门)全部工程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缺陷责任服务期和保修期各阶段监理服务及相关协调工作。
3.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4.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评标方法为:综合评估法,其中监理大纲采用远程评标。
评分细则如下(具体评标方法请从附件中下载):
1、投标报价50分;2、总监理工程师素质2分;3、资源配置与业绩25分;4、监理大纲23分。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5.3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5.3.1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5.3.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2025年1月(含)以来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5.3.3同时满足下列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