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茹河支流河道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红茹河土地整治单元)——彭阳县新集等乡镇山洪沟综合治理工程二期施工招标公告
茹河支流河道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红茹河土地整治单元)——彭阳县新集等乡镇山洪沟综合治理工程二期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茹河支流河道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红茹河土地整治单元)——彭阳县新集等乡镇山洪沟综合治理工程已由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关于茹河支流河道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红茹河土地整治单元)——彭阳县新集等乡镇山洪沟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彭审批发〔2024〕11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阳县水利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级地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彭阳县水利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二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规模:治理12条山洪沟,治理总长度5.60km,保护修复治理230hm2。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彭阳县新集乡白林,红河镇常沟、红河、宽坪, 城阳乡城阳、刘河,古城镇海口、古城,白阳镇余沟等5个乡镇9个行政村境内。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二期施工标段:(1)排洪渠工程:布置现浇钢筋混凝土矩形排洪渠护岸0.47km。(2)建筑物工程:新建涵洞7座,维修节制闸1座。(3)岸坡绿化工程:城阳乡刘河村黄岔组山洪沟绿化0.07hm2。(4)山洪灾害预警系统:安装山洪灾害预警系统15套。(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容)
计划工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