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博望区城市排涝整治提升工程及博望区城镇污水管网整治提升(二期)工程项目全过程咨询招标公告
一、招标编号:皖E0-18-2025-0298
二、项目名称:博望区城市排涝整治提升工程及博望区城镇污水管网整治提升(二期)工程项目全过程咨询
三、项目实施地点:马鞍山市博望区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马鞍山市博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马鞍山市博望区新314省道与永新路交叉口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项目概况、投资规模:
1、项目概况:对博望区范围内市政雨水管网缺陷点改造修复;改造小区排水管网约13.65公里;整治疏浚排涝通道约10公里;增设移动泵车2台;对丹阳污水处理厂覆盖范围内的丹阳镇镇区范围内市政道路污水管道进行整治提升约4.53公里等。管网最大管径为DN2000。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马鞍山市博望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博发改函(2025)337号、博发改函(2025)339号),项目统一代码:2401-340506-04-05-876861、2404-340506-04-05-522792。
3、投资规模:本项目工程建设费用约11936.82万元。
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应规定合格标准。
5、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110万元。
八、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九、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咨询服务能力:
①监理综合资质;
②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监理资质。
2、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职称。(注:职称证书上的专业须为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若职称证书上无专业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其他能证明是以上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包括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燃气等专业。)
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在投标单位注册。
注:项目总负责人与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兼任。
4、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