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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8-8 数据编号: 9039100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宁夏银川市鸣翠湖国家重要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宁夏银川市鸣翠湖国家重要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夏银川市鸣翠湖国家重要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建设项目 已由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以 《关于宁夏银川市鸣翠湖国家重要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银审服(批)发【2025】140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银川市湿地保护中心,建设资金为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市财政配套 ,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银川市湿地保护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东部、鸣翠湖国家重要湿地内。
2.2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为完善鸣翠湖国家重要湿地的保护基础设施和开展退化湿地修复、智慧化监测体系建设。
2.3工期和养护期:一至三标段:工期:1年;一至二标段:养护期:1年;养护等级或标准:达到三级及以上。
2.4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划分三个标段,其中:
一标段:宁夏银川市鸣翠湖国家重要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主要建设内容有:标识体系建设:新建界碑、界桩、宣传牌、指示牌、警示牌等;巡护道路建设:新建4m宽、6m宽巡护道路;围网建设:新建简易网围栏、生物围栏;退化湿地修复:栽植乔木、灌木、花卉、水生植物;管护用房维修等。
二标段:宁夏银川市鸣翠湖国家重要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建设项目施工二标段;主要建设内容有:退化湿地修复:栽植乔木、灌木、花卉、水生植物等。
三标段:宁夏银川市鸣翠湖国家重要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建设项目施工三标段;主要建设内容有:野生动植物监测点(鸟类高清观测设备、动物监测),人为活动智慧化监控(卡口监测、周界活动智能监控),水文监测建设等。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一至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根据宁建(城)发〔2017〕49号《关于做好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凡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施工能力(从事过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后期养护)均可,在人员配备、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在人员配备、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1一至二标段: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中级(含以上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及具备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培训合格证,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级)建造师执业证及注册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2三标段: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建造师执业证及注册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 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投标单位廉洁投标承诺保证书。
3.5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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