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江山市碗窑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公告
江山市碗窑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山市碗窑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项字〔2025〕22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山市农村水利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地方财政配套,招标人为江山市农村水利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三方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碗窑灌区位于江山市境内,涉及虎山街道等 15 个乡镇街道,为我省最大的自流灌区之一。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新 建引水灌渠 0.3 公里、拆建(加固)灌溉堰坝 3 座;2.改造灌溉干 渠 19.15 公里、支渠 65.23 公里、渠系建筑物 49 座;新建隧洞 15.39 公里、管道 60.78 公里;3.改造排水沟 39.86 公里;4..新建用水量 测设施 326 处;5.新改建巡检道路 76.43 公里,布置救生设施 50 套、警示标识 200 处,改造管理房 1525 平方米;6.信息化工程 1 项等。
工程总投资约83697 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79300万元。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21.841万元。
2.2招标范围:江山市碗窑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指对本项目的施工、所需的措施项目、重要施工、临时工程的实体及用于工程的原材料、中间产品、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等进行的检查、测量、试验、度量等,并将结果与有关标准、要求进行比较和判定,以确定工程质量是否合格,并出具相关检测报告。检测类别涵盖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量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5个类别,检测具体内容详见检测工程量清单。
2.3建设地点:江山市境内。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江山市碗窑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竣工验收通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为: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必须同时具备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量测类、金属结构类、机械电气类甲级资质)。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登记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注: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施工、农田水利工程、水电站动力设备、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水利机械、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工程检测与试验、水利工程管理等水利水电类相关专业职称)。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其它要求:
(1)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县(区)级或市级或省级)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2)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3)投标人不得为承揽本工程本项目检测范围内建设工作的施工单位、施工自检单位以及与前述单位存在隶属、控股、管理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且不得为已承接本工程平行检测任务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