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山隆安煤业有限公司雨污分流系统改造项目公告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山隆安煤业有限公司雨污分流系统改造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JNA251-CG-250821125 SXZB-2508 30110GZG050/01)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
一、采购条件
本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山隆安煤业有限公司雨污分流系统改造(采购编号:JNA251-CG-250821125 SXZB-2508 30110GZG050/01),已由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忻州有限公司以忻州有限公司委员会党委会议纪要[2025]第5次批准,采购人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安煤业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现已具备采购条件。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谈判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根据忻州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黄河北干流山西侧联合监督执法发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忻州市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公司未按要求分别设置污水排口和雨洪排口,为整改此项问题,现需实施雨污分流系统改造项目。
2.2 采购内容与范围:
采购内容:我公司矿井工业场地初期雨水收集池新建改造工程、胶轮车库场地初级沉淀池新建工程、器材堆场初级沉淀池新建工程及雨污管道改造。
采购范围:(1)在合同期内按规范要求完成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山隆安煤业有限公司雨污分流系统改造项目;(2)工程涵盖管网新建与改造、错混接修复、智能监测系统建设及附属设施施工;(3)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系统操作及维护培训;(4)提供质保期内的免费维护及技术支持。
2.3 计划工期:
(1)合同签订后10日内动工;
(2)施工工期为50天。
2.4 建设地点: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山隆安煤业有限公司。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符合谈判采购文件第五章质量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的能力;
3.2 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