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新区天河科技园除防涝治理项目改建排蓄水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国家高新区天河科技园除防涝治理项目改建排蓄水设施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贸发展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同意国家高新区天河科技园除防涝治理项目改建排蓄水设施工程立项的批复、关于同意调整国家高新区天河科技园除防涝治理项目改建排蓄水设施工程立项内容的通知,蚌高经项{2025}124号、蚌高经项{2025}245号
1.4 项目法人:安徽自贸区蚌埠片区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1.5
招标人:安徽自贸区蚌埠片区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组织招标活动。)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内容与规模:对独山河主干流(国电大道-禹会区行政边界)、独山河西支流(禹会区行政边界-国电大道)、中联东沟(禹电路-禹会区行政边界)、路边沟(禹电路-禹会区行政边界)、黄疃圩排水沟(国电电厂-黄疃圩排涝站)、刘巷沟(禹电路-禹会区行政边界)、李家沟(禹电路-禹会区行政边界)、禹电沟(206国道-独山河西支流)、国电大道南侧(206国道-独山河)、国电大道北侧(206国道-高排沟)等沟渠进行清淤、固基、护坡及配套设施建设,长度共约34公里,涉及到最高堤防等级为三级。
2.2 建设地点:蚌埠市高新区
2.3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所包括的清淤、固基、护坡及配套设施建设,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 合同估算价:5980.646464万元(含暂列金400万元)
2.6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7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近5年(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完工已验收的单项合同金额25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1.3 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 证书,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具有类似项目业绩,项目经理类似项目指在承建的类似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的工程项目;
3.1.4 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