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管材及阀门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FJGC-G-2014-FS114
3、招标单位名称: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地址:福州市
联系人:俞佳妮
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人:谢鑫
联系方式:0591-83393301/02 88080341 传真:0591-83393305
5、招标公告日期:[2014年8月11日]至[2014年9月1日]
6、招标单位确认日期:[2014年9月2日]
7、流标(废标)情况:
7.1合同包一: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本合同包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本次招标程序终止,本合同包流标。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7.2合同包二: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条款)规定的投标资格要求及招标文件(第二章17.2.2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福建科达消防阀门制造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由投标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不符合投标资格的第1、第2条款的规定,且在投标文件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未按规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不符合符合性第2条款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上海沪航阀门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由投标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不符合投标资格的第2条款的规定;且在投标文件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未按规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不符合符合性第2条款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福州市仓山区厦洋阀门厂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且提供的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盖骑缝章(或每页盖公章),不符合符合性第11条款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4)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只有安徽铜都流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合格。
(5)在评标期间,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投标条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本合同包招标程序终止,本合同包废标。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8、评标委员会成员:陈铭宋、周卫平、曾金梁、施嘉琴、潘庆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