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凌云县人民医院的委托,于2015年5月13日就《凌云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工程》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凌云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工程;
二、项目编号:GXBSZC2015-J2-2096-XY;
三、项目的简要说明:建设地埋式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和配套设备的管理房,其中:管理房为框架结构,地上一层,地下一层,建筑面积为93.03平方米(施工图纸包括的所有工程内容,具体内容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四、
成交公告日期:2015年5月14日至2015年5月22日(七个工作日);
五、谈判(开标)时间:2014年5月13日10时30分;
评审(谈判)地点: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百色分公司(百色市中山二路19号欧艺大厦13楼会议室);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黄爱菊、何伟贤,李翠玲(业主代表);
六、成交结果:
成交人名称:广西大兴建设有限公司;
成交人地址:武鸣县城万隆国际二期9栋201-204号房;
成交金额:人民币陆拾捌万捌仟壹佰零玖元伍角肆分(¥688109.54);
七、联系事项: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小姐联系电话:0776-2660682、0776-2660690(传真)
采购人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776-7612090
八、说明:
1.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七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质疑供应商如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联系人:林小姐质疑电话:0776-2660682、0776-2660690(传真)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