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南明河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二期二阶段工程项目新庄污水处理厂截污沟沉砂池(EPC)总承包工程已于2015年 12月25日 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标人资质:
联合体资质:
中标价(万元): 2425.8
中标工期: 100日历天(勘察周期:15日历天;设计周期:不超过30日历天)(天)
项目负责人:刘云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
注册(职称)证号:贵152060901313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联合体: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中标人资质:
联合体资质:
中标价(万元): 2428.5
中标工期: 100日历天(勘察周期:15日历天;设计周期:不超过30日历天)(天)
项目负责人:陆建新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建造师 一级市政
注册(职称)证号:00105136
第三中标候选人:广西桂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合体: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标人资质:
联合体资质:
中标价(万元): 2421.3
中标工期: 100日历天(勘察周期:15日历天;设计周期:不超过30日历天)(天)
项目负责人:周达革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 一级
注册(职称)证号:桂145060801043
中标结果公示至2015年 12月31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处(地址:贵阳市中天会展城SOHO G座 6楼 电话:--)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 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