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龙泉镇梨园社区、坡头新村污水及路面改造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MC2015-172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龙泉镇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门头沟路21号
采购人联系人:栗达
联系电话:010-6983945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双峪路39-1
联系电话:010-69828192
采购数量及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领取招标文件日期:2015年12月16日
开标日期: 2016年1月29日
确定中标日期:2016年2月1日
合同履行期:60日历天
中标情况:
根据北京市招投标条例:“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认定为废标后,有效投标不足3家,否决全部投标”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专家一致同意,本项目废标。
评标委员会成员:苏小惠、辛松梅、孙丽曼、孔维国、曹跃
项目联系人: 高奉雯
联系电话: 010-69828192
传真电话: 010-61805154
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备注: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与买方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持资金往来发票办理退还手续。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项目联系人联系办理退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