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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天长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运行托管项目招标公告(代招标文件)(二次发布)

发布时间:2016-2-26 13:15:1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一、工程概况:

1 、招标人:天长市人民医院。

2 、工程名称:天长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运行托管项目(二次发布)。

3 、项目地点:安徽省天长市建设东路 194 号。

4 、计划工期:运营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 年。

5 、招标项目规模:天长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项目于 2005 年 10 月 10 日 动工, 2005 年 12 月 20 日 竣工,总投资 25.2 万元。 2006 年 5 月经滁州市环境监测站验收合格。该污水处理站日处理量 600T/ 天。一直正常运行并能够满足医疗区产生的污水处理,污水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二级标准。

6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 、运行托管范围及要求:

①负责现行污水处理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

②负责院区医疗污水、废水的集中过滤、消毒、杀菌达标排放;

③服从环保部门及医院的监督管理,每年定期进行污水取样、检测,并提供合格的检测报告;如过程监测中发现有不达标排放的行为,中标人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④每天专人进行污水处理,填写污水处理情况记录表,按月报送医院存档;

⑤每年定期清理沉淀污泥,杀菌后运至市区堆土场;

⑥做好原料的采购、保管、使用等环节的安全。

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0 、本工程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报价法,招标人设置最高限价。

本工程最高限价: 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 年(¥ 150000 元 / 年) 。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招标人发布的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二、投标单位须知: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投标人资质要求: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环境工程废水处理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 2 )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本单位注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 3 )投标单位具有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ISO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4 )投标单位具有履行合同及具备设备保养和维修能力。

( 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 、投标保证金

( 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3000 元,保证金的形式: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分公司、支公司、分支机构及他人账户、投标人一般帐户均无效)转入下列帐户;不受理银行汇票、本票。付款人的帐户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收款单位: 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天长三圣支行

银行账号: 1313202038000094338

( 2 )投标人必须通过上述帐户交纳保证金,交纳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天长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运行托管项目(二次发布)投标保证金。

( 3 )交纳时间: 2016 年 3 月 15 日 15 时 00 分前 交纳完毕,以资金到帐时间为确认时间。

( 4 )投标人已按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天招管  [2013]20 号文件规定交纳长效保证金的,可对本项目直接进行投标。

( 5 )在确定为中标人后一周内,必须将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招标人公章)送至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备案并领取中标通知书;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三十日内,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并在书面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将合同送至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备案,否则将作为不良行为,取消其半年内的投标资格。

( 6 )工程中标公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将合同送至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备案,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 7 )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凡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视为全部认可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非因不可抗力不参加开标会、不提交投标文件、不提交评审证件的,视为干扰招投标秩序,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列入不诚信企业黑名单。

②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③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

④在交纳投标保证金后,非因不可抗力不递交投标文件的。

⑤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无正当理由拒绝签署合同协议的;

⑥确定为中标人后 7 日内,未领取中标通知书,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 30 日内,未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未在书面合同签订后 5 日内将合同送至公管局备案的;

⑦在招投标活动中有违规和违法行为的;

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单位在投标时须提交以下投标文件: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商务标、资信证明文件原件。

3.1 资信证明文件部分(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联合体协议书(本工程不接受)

( 2 )其他资格审查资料:由① - ⑦项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组成。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 ( 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 。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④企业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ISO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⑤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及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

⑥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半年的养老保险证明凭证;投标申请人是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⑦中国人民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2 商务标部分:

(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 ( 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 。

( 2 )诚信投标承诺书。

( 3 )投标报价函。

( 4 )针对工程实际编写的污水处理工作计划(格式自拟)。

( 5 )编制详细的成本计划(格式自拟)。

3.3 资信证明文件原件

( 1 ) 联合体协议书(本工程不采用)

( 2 )其他资格审查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 ( 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 。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④企业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ISO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⑤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及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

⑥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半年的养老保险证明凭证;投标申请人是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⑦中国人民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原件均可)。

凡是已被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按天招管 [2012]5 号文件规定列入投标人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其资信证明文件按天招管 [2012]5 号文件执行。

4 、投标文件的编制

( 1 )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 3 )投标文件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辩认,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 4 )资信证明文件应当在授权委托书等格式文本要求的相应位置签字或盖章,其余所有页均需加盖公章。

( 5 )商务标中的授权书、投标报价函、诚信投标承诺书等应当在格式文本要求的相应位置签字或盖章,否则,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 6 )资信证明文件、商务标均为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 7 )资信证明文件、商务标的正本、副本均须分别装订成册。

5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 1 )投标人应当将商务标正本、副本密封于商务标袋内;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密封于资格审查标袋内;资信证明文件原件单独密封在一个档案袋里(其中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 如为委托代理,则改为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 、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由本人手持,不得密封,以便开标现场查验确认)。

( 2 )投标文件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辩认,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

( 3 )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邮政编码;注明下列识别标志:招标工程名称、项目编号;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否则,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 、对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要求

( 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 2 )凡是已被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按天招管 [2012]5 号文件规定列入投标人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其资信证明文件评审(资格审查)按天招管 [2012]5 号文件执行。

( 3 )未进入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诚信档案的投标人在资信证明文件评审(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资信证明文件所述的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否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按废标处理。

( 4 )在开标会现场,由监督部门先对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到场情况进行确认,未按规定到场的,将被判定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报价法。

( 1 )只有通过资信证明文件评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程序,资信证明文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凡是已被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按天招管 [2012]5 号文件规定列入投标人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其资信证明文件评审(资格审查)按天招管 [2012]5 号文件执行。

( 2 )商务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核对工期、工程质量、投标报价是否响应本招标文件要求。

( 3 ) 推荐中标候选人数 1 ~ 3 名。根据各投标人所报价格的高低决定中标候选人排序,投标人所报价格最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人所报价格次低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投标人的报价价格相同时,由招标人现场抽签决定排序。

8 、定标

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 3 天后,无异议的,将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9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 = 中标价的 10% 。

10 、付款方式

( 1 )本工程不设预付款;

( 2 )工程前 6 个月不付款,工程运行托管第 7 个月支付第一个月运行托管费用;第 8 个月支付第 2 个月运行托管费用,以此类推,直至运营时间结束。

11 、废标条款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详细评审后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 1 )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 2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3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4 )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5 )投标文件中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实质性条件。

( 6 )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负责人与资格审查通过的项目负责人前后不一致的。

( 7 )商务标详细评审标准中有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审的。

( 8 )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的投标报价的。

( 9 )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完全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并依法给予处罚。

( 10 )法律、法规及本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关计划时间安排

1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

2016 年 2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前。

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2016 年 3 月 2 日 17 时 00 分前 ;投标人将所遇到的问题以电子邮件形式传至 anxhgczj@163.com 或致电 0550-7558588 。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均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3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及方式

2016 年 3 月 3 日 17 时 00 分时前在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tczbcg.com )“ 补遗、答疑 ”一栏中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

招标人修改、补充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修改、补充招标文件,并将于 2016 年 3 月 3 日 17 时 00 分时前在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tczbcg.com )发布修改、补充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公告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

现场踏勘

投标人必须自行踏勘现场,对本工程实际情况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以便投标人进行投标报价的决策。因为投标人未踏勘现场而导致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专家 3 人;专业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评委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从专家库随机抽取。

7

开标程序

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①由公管局监督人员宣布开标纪律;

②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③监督部门对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到场情况,按照投标文件递交的先后顺序进行验证并登记;

④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将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和资信证明文件原件报送至评标室,交于评委拆封评审;并由监督人员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到场情况登记表及财务室出具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表;

⑤宣读资格审查评审结果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商务标,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商务标中的其他主要内容;

⑥进行商务标评委评审阶段;

⑦宣布各投标人商务标评审结果、宣布中标候选人情况。

代理机构要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8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收件人:代理公司工作人员。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 2016 年 3 月 15 日 14 时 30 分 至 15 时 00 分。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16 年 3 月 15 日 15 时 00 分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地点: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开标二室(新市政府广场东路东侧,国土资源服务中心二楼)。

9

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 2016 年 3 月 15 日 15 时 00 分

地点: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开标二室(新市政府广场东路东侧,国土资源服务中心二楼)。

10

重新开标的情形投

第一中标候选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1

标人到场情况及方案

①到投标截止时间止,若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只有 2 名或 1 名时,招标人可申请经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同意可以现场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如谈判失败,招标人将自行组织发包;

②若到投标截止时间无投标人参加,则宣布招标失败,招标人将自行组织发包。

12

中标通知书发放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于 7 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工程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13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 10% ,在签订合同前交纳给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后,必须将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招标人公章)送至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处,以便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办理中标通知书时使用。

14

公示

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将在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tczbcg.com )公示 3 个工作日。

15

投标费用及其他费用

①根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约定,本工程招标代理费及专家评审费由中标人交纳,费用为人民币 2000 元。

②投标人在报价时应考虑以上费用。

16

其他

服从环保部门及医院的监督管理,每年定期进行污水取样、检测,并提供合格的检测报告;如过程监测中发现有不达标排放的行为,中标人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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