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目 名 称 |
垫江县杠家镇卫生院污水垃圾处理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 | ||||||||
招标公告编号 |
061777 | ||||||||
招 标 人 |
垫江县杠家镇卫生院 |
联系电话 |
17784092128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顶轶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023-63676696 | |||||||
垫江县杠家镇卫生院污水垃圾处理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源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群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天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拟中标人 |
重庆市源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万元 ) |
121.320528 | ||||||
工商注册号 |
91500231086322544L |
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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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
垫江县监察局 |
联 系 电 话 |
023-74512528 | ||||||
垫江县发改委 |
023-74517161 | ||||||||
招标人:垫江县杠家镇卫生院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顶轶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备注: 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 11 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 [2014]1168 号)执行。
2 、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 ( 合同包 ) 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 ( 合同包 ) 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