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溪河污水管道工程(含莘田排洪渠截污管道)工程施工总承包 [ 项目编号 :JG2015-8898] 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 ( 公示时间从 2016-03-08 00:00 至 2016-03-10 23:59 止 ) ,具体如下:
中标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广东泰通建设有限公司 |
广州市市政工程维修处 |
广州市市政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 |
投标价(万元) |
2957.174586 |
2911.258445 |
3018.39452 | |
诚信得分 |
89.17 |
87.23 |
83.82 | |
综合得分 |
100 |
98.45 |
96.89 | |
项目经理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 |
阮沂亮 / 粤 144141528094 |
陈强 / 粤 144060803812 |
杨亚光 / 粤 144141425883 | |
广东众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司投标文件在开标过程中确定为废标,详细理由及依据为:项目负责人未凭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开标室签到 | ||||
广州自来水专业建安有限公司公司投标文件在开标过程中确定为废标,详细理由及依据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的 | ||||
湛江市市政建设工程总公司公司投标文件在评标过程中确定为废标,详细理由及依据为:清单 49 、 52-54 、 55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单价超过综合单价控制价 | ||||
广东华隧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投标文件在评标过程中确定为废标,详细理由及依据为:清单 42 、 45 、 48-53 项单价超过单价控制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 ( 招标人 ):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 陈灼棠
联系电话 :020-86849588
招投标监督部门 : 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 : 花都区公益路 39 号
联系电话 :020 - 36897092